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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湖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5 13:08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湖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发展改革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函〔2022〕13号)要求,围绕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委(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依法主动公布各类信息113条。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更新人事、财政、政府采购等信息与工作动态;根据责任分工要求,公开信用建设、重大项目、价格监测、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工作信息,通过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解读最新政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委(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7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与监督保障工作。2022年我委(局)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要求做好信息的制作和上报工作。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落实监督保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体系,并及时传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政务媒体建设。以“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为依托,推进“滨湖发改”、“滨湖区政企直通车”、“滨湖金融”政务新媒体建设。2022年,“滨湖发改”微信公众号由服务号调整为订阅号,每日推送政策咨询和活动新闻等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传播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不断的推进,本年度我委(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常态化、规范化,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公开的渠道、方式和范围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文章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