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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14:5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无锡五洋赛德压缩机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申请人:无锡五洋赛德压缩机有限公司

  二、案由: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三、听证时间:2022年9月22日15时

  四、听证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916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9月19日17:00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2年9月19日17:00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申请手续。

  (三)根据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行程卡或健康码非绿色人员,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或其他被管控的有阳性病例的设区市旅居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且尚未排除新冠感染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听证。

  (四)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佘威文,联系方式:81173135)

文章来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