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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印发<滨湖区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0:24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印发<滨湖区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2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3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农贸市场流通领域肉类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肉菜溯源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已开展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市级下达、区级统筹、分步推进、全域覆盖”的原则,将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纳入全区农贸市场新建、迁建、标准化改造建设内容,逐步提高管理平台覆盖率,最终建成覆盖全区农贸市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二)建设任务工作分工。区商务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将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纳入全区农贸市场新建、迁建、标准化改造建设规划,督促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做好追溯体系使用、维护和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收集整理推进情况,做好总结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内容,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要求,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安装和使用追溯体系,做好资金保障和划拨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发动,增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参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商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区商务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全面推进我区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市级目标,确保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落实好相关监管、督促、保障责任,结合实际加强规划、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抓好组织协调,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市商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及时研究解决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板块对所属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追溯体系安装使用推进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有章可循、快速高效。针对已建立信息化肉类蔬菜追溯体系的农贸市场,研究建立相应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果。

  (三)积极向上争取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根据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际需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文件链接:http://www.wxbh.gov.cn/doc/2021/09/10/34592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