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15:48 [ 大 中 小 ]
各设区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等政策实施开局之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要求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常抓不懈,确保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就做好今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开展政策宣传
省厅一季度将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问答》,并适时组织全省业务骨干线上或线下培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业务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保证业务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教育培训各项政策规定。要依托地方各类媒体平台以及省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手机APP广泛宣传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充分利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和参加适应性培训等时机,进一步向退役军人进行政策宣讲,保证所有退役军人知晓我省教育培训政策的主要内容,使广大退役军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学习进步的关心和就业创业的帮助。
二、抓紧确定承训机构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确定程序严密、时间紧迫。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抓紧组织研究,细化、明确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个性化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承训机构具体资格条件。要加快工作进程,积极采取网络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退役军人参训意向,在此基础上主动对接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遴选合适的培训专业(项目),满足退役军人培训需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承训机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一规范本市范围内承训机构征集、审核、公示和签约等工作,并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各设区市于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承训机构信息黄页报省厅。
三、实施精细质量管理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落实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年度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突出抓好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承训机构监管责任,抓紧建立教育培训质量检查制度,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承训机构监督管理上,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检查等方式,指导、督促承训机构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严把教学管理、考勤登记、考证考级等重要关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突出问题立即上报,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依法依纪开展监管工作。
四、认真抓好台账建设
省厅将统一规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台账建设,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特别是具体业务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台账标准化建设,真正吃透省厅相关要求,按规范及时精确汇总、统计、审核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各类数据,按补贴标准准确结算和测算各类补助资金,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数据台账。要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台账资料归档保存工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信息数据录入系统。
五、切实注重调查研究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要下功夫研究解决培训内容与退役军人需求适配问题,认真调查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摸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向,全面梳理本地区重点和特色培训专业(工种),按类别建立退役军人重点和特色培训专业目录,逐步推行承训机构从培训专业目录中遴选申报培训项目。要深入研究本地区培训资源均衡使用问题,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快研究设立本地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建立高效畅通的承训机构协作机制,统筹调配各类培训资源,真正解决小众培训项目难组织问题,切实防止培训资源浪费和培训机构之间无序竞争。要注重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及时形成经验材料报省厅,省厅将视情推广或上报退役军人事务部。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