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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试行)》 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18 17:00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1-01398 生成日期 2021-01-18 公开日期 2021-01-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关键词 基层政权,体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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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试行)》 的解读

  《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试行)》自2021118日起施行。现对《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当前,在我国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社区基金会在激发社区公益、聚集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二、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责任越发明显,社区成员的需求不断增多,可以预见,未来十年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社区基金会也将成为解决社区问题的主体之一。社区基金会不仅仅具备筹资和用钱的功能,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还是主动解决社区问题的行动者。通过社区基金会建设可以调集街道、乡镇的资金,以小资金撬动大服务,用小投入激发大活力,让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满足社区需求,以社区基金会为载体构建社区治理平台。

   三、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

   《规定》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印发《滨湖区建设第二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滨委办发〔20203号)、《印发《滨湖区小区友邻基金章程(试行)》的通知》(锡滨社治办发〔20205 号)等政策文件。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解决小区友邻基金法人地位(二)规范小区友邻基金日常管理(三)简化小区友邻基金年检手续(四)简化小区友邻基金换届手续(五)畅通小区友邻基金募集渠道(六)扶持小区友邻基金加快发展

 

文件关联:《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试行)》

文章来源:滨湖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