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拟实施省级农业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3 09:34 [ 大 中 小 ]
根据锡农发〔2020〕1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及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滨发[2020]7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按照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各镇(开发区、街道)初审、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现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可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上报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11 月13日—11月19日
通信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 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10-81173039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