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2020年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暨领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14:18 [ ]

  

经评审,认定钱一枫等425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含复印件)

  

2.领证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领证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467办公室

  

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

  

电话:0510-81178595

  

  4.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否则无特殊原因将作不合格处理。

  

  (2)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请人因体检项目缺项,其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发放。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申请人员,可之后来教育局领取,事先请电话联系确认。

关于公布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暨领证的通知.doc

(最终公示稿)2020年滨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名单.xls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