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2020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30 15:02 [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发文时间

1

关于纳美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纳美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成纤维细胞研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太旅环(2020)017号

2020.9.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990819

电子邮箱:249570819@qq.com

纳美干细胞批复.pdf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