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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05 11:09 [ ]

  偷偷复工,拘!

  1月28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2月1日,胡埭镇安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翠竹路无锡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规复业,后对该企业督促落实停止生产,并约谈负责人陆某某。2月2日,陆某某不听执法人员劝阻指使公司员工再次违规复工、复业,后被查获。

  滨湖公安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为由,对陆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拒不服从规定,强制隔离!

  雷某某于1月26日自四川探亲回锡在武汉转车,胡埭镇防疫部门发现后要求其居家隔离,隔离解除时间为2月9日。但辖区派出所民警发现:雷某某于2月1日至2月2日多次私自外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吴某某于1月19日自武汉出差回锡,胡埭镇防疫部门发现后要求其居家隔离,隔离解除时间为2月3日。但吴某某期间多次私自外出,并被群众发现举报。

  2月2日,按照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公安部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果断措施,对雷某某、吴某某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如因其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无证非法行医,强制隔离!

  2月2日,胡埭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胡埭镇西街有人非法行医,民警立即前往摸排,查明情况后立即向胡埭镇防疫指挥部汇报,后会同胡埭卫生院、滨湖区卫生监督所、胡埭村委工作人员将胡埭镇西街21号非法行医地点查处。且当场查获非法行医人庞某及大量医疗器械用品和医疗垃圾。经询问,庞某交代其父同其在未取得合法医疗资质的情况下于去年9月租用胡埭镇西街21号用于诊所经营收治病人,12月以来多次收留外地发热病人且未进行实名登记。

  为此,经胡埭镇防疫指挥部决定,胡埭派出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取缔非法行医点的同时对庞某强制执行定点隔离,之后将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胡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