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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5:48 [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以及《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局办公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集中宣讲、解读和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在2019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79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79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我局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全部通过“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滨湖区档案史志馆,供市民查阅我局政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个

13.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二是督促落实,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报告。

 

 

                              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