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告知书(新版)
发布时间:2019-10-29 13:43 [ 大 中 小 ]
《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告知书》存根
先生/女士:有关您(或您家属,或您的代理人)与 医院发生医疗纠纷一事,对于纠纷处理程序我委给予书面答复如下,请签收。
来访者签名:
年 月 日
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告知书
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现将医疗纠纷处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解决途径
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四条:①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②调解;④行政处理;⑤司法途径。
二、处置程序
(一)自行协商。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进行自愿协商,达成共识后医患双方签署协议,医疗纠纷协商处理结束。医患纠纷发生后,当事方有权提出封存和复制相关病历资料,医患双方应互相配合。医患双方如对责任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共同委托办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
(二)调解。
1.人民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2.行政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行政调解的,患方可向当事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行政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需要行政处理的,患方申请人必须在患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纠纷涉及市属医院的到市卫健委医政处提出申请;纠纷涉及其余医疗机构的,到当事医疗机构所在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司法途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向当事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三、联系方式:
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教科地址: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421。联系电话:0510-81178790,05108117879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地址:市民中心4号楼336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822091;
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无锡市崇宁路19号,联系电话:0510-85041799;
市医学会地址:学前街168号科技大厦810室,联系电话:0510-82709191。
处置程序中各途径无前后顺序关系。
特此告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