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08:11 [ 大 中 小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二)推进国家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情况;(四)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xbh.gov.cn/)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10-81178231,传真:0510-81178253,邮箱:bhqzwgk@126.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94号)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17〕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17〕50号)、《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锡滨政办发〔2017〕51号)《滨湖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锡滨政办发〔2017〕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滨政办发〔2017〕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锡滨委办发〔2017〕84号)。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方面推进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通过政府网站、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社区信息墙、基层信息服务站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91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7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7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53条。全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2场、在线访谈8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文件类信息182条,包括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区政府文件、镇街道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
2.规划计划类信息155条,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及年度专项报告等信息;
3.政府及部门、乡镇工作报告、重大活动类信息37条;
4.财政信息236条,包括预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等信息;
5.政府采购信息280条,包括采购目录、标准,采购公示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6.统计类信息122条,包括年度统计公报、月度经济指标、专项数据、数据解读等信息;
7.人事类信息106条,包括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任前公示、任免公告等信息;
8.应急管理类信息69条,包括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等信息;
9.环境保护类信息602条,包括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水质数据、检测信息、排污单位环境监管等信息;
10.实事项目类信息170条,包括实事项目、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信息;
11.社会管理类信息173条,包括扶贫、教育、医疗、农村、社保、公益等信息;
12.城市建管类信息63条,包括征地、保障房等信息;
13.基层政务信息124条,包括农村工作、涉农补贴、农村三资管理、租赁转让、债权债务、筹资筹劳等信息;
14.社区财务、居务、党务信息67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5件,其中传真和网络申请数69件、当面和信函申请数106件。已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75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1件、同意公开及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67件、涉及个人隐私数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2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1件、其他情形数14件。2017年,我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区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5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其他情形数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2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
二、推进国家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无锡市滨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无锡市滨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区政务公开专家库,设立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和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切实推动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有序衔接。规范编制三类清单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权力清单、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见面”“见一次面”清单均已编制完成。三是优化公开平台。在全市首家完成区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服务化建设,实现了市、区、镇(街道)三级标准体系、平台技术、安全防护、运维监管四个统一,重新编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幅精简整合版面,栏目设置更加科学便民;开设视觉滨湖、政务公开等专栏,发布内容更加亲民;打造无障碍辅助浏览模式,服务更加人性化;优化网站搜索功能,信息查询更加快捷,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分类型、分批次开展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业务培训,2017年全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场、参训人员435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情况
2017年,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编制完成区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和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对行政权力事项的统一编码、名称规范、流程规范、依据标准和裁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主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编制“套餐式”服务指南并在网上公布;推进“不见面”审批网上办,向全社会公布“不见面”和“见一次面”事项;加快构建电子证照库,完成了行业电子证照、批文基本目录的梳理核对及电子证照数据入库相关工作。主攻项目审批流程公开,编制发布《滨湖区“3550”工作指引》;编制“审批攻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深推审批资料“共享库”建设,率先推出区级审批资料“共享库”,推动审批信息共享。主拓政务服务渠道,做优“滨湖政务”公众号,完成“项目直通”综合服务平台在公众号上运行;优化基层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四、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锡委办〔2017〕6号)要求,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锡滨人办发〔2017〕7号),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开设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将办理结果予以公开,2017年,共办理落实市级建议提案42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4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92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高、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丰富,时效性不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投入不足,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也有待提高。
2018年,我区着重从以下三方面作出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扎扎实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围绕九大重点领域,完善三类清单目录编制工作,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和规则,编制滨湖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以规则和标准促进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运用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对政务公开实施全方位监管,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2017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9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6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7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7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3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7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35 |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2017年度)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0 |
0% |
二、社会团体 |
0 |
0% |
三、企业 |
2 |
1.14% |
四、宣传媒体 |
0 |
0% |
五、科研院校 |
0 |
0% |
六、公民 |
173 |
98.86% |
其中:律师 |
1 |
0.58% |
科研人员 |
1 |
0.58% |
媒体从业人员 |
2 |
1.16% |
七、其他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17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