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首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及解读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5:10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6-02465 生成日期 2026-06-08 公开日期 2026-06-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职工,就业,保护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