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滨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4: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6-02459 | 生成日期 | 2026-05-26 | 公开日期 | 2026-06-08 |
| 文件编号 | 锡滨政办发〔2026〕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政法,通知,行政 |
| 文件下载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内容概述 |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滨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锡政办发〔2021〕69号)等有关规定,经全区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等程序,编制形成《滨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五届区委常委会第199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执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明确的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执行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
四、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执行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滨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滨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申报单位 |
| 1 | 滨湖区困难对象综合帮扶和专项救助实施办法 | 区民政局 |
| 2 | 滨湖区“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 | 区水利局 |
| 3 | 滨湖区关于支持深化文体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文体旅游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