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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5-15 17:09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6-02041 生成日期 2026-05-15 公开日期 2026-05-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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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现对《厚植乡村文明底色,全面推进美丽农居—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攻坚行动”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滨湖区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及《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推进治理与管控。截至2023年,滨湖区已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目前仅胡埭镇鸿翔村保留1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雪浪街道3个自然村保留3套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点源设施,另有1个自然村因文保要求实施管控。

  (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近年来,滨湖区严格依据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规定,统筹推进各涉农街道(镇)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与整治工作。在2020年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全域排查,持续动态更新黑臭水体清单,并同步实施整治。排查结果显示,自2020年起,滨湖区涉农街道(镇)未发现水体返臭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常态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出水水质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全面保持滨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持续深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着力营造优美宜居的乡村生态环境,助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文章来源: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