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滨湖区葛埭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1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6-00426 | 生成日期 | 2026-01-23 | 公开日期 | 2026-01-23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资金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无锡市滨湖区葛埭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采购的公告 | ||||
为统筹文物保护和农业农村发展,需向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采购无锡市滨湖区葛埭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采购事宜向社会公开选择服务单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滨湖区葛埭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无锡市滨湖区葛埭社区高标准农田工程涉及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洪口墩遗址保护范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实地调研,科学评估工程实施对相关文物的影响,完成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编制工作,协助做好项目报批手续。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直至取得相应批复。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壹万整(¥11.00万元)。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担过文物影响评估项目,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授权委托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满3个月。
7.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六、响应文件寄(送)地址及起止时间
寄(送)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区农业农村局711室。
联系人:舒翔,联系电话:0510-81173070。
起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0:00—2026年2月2日10:00。
七、磋商有关信息
开始时间:2026年2月2日14:00。
磋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716会议室。
成交通知书: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
供应商提交所有资料仅作为资质审核之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