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时间:2025-09-16 16:21 [ 大 中 小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富安水务扩容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富安水务扩容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胡埭路、南至陆藕路、西至直湖港、北至金桂路。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本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附件:富安水务扩容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