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10:3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5-02416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日期 | 2025-04-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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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 |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现启动2025年度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重点领域
围绕构建“465”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高端装备、高端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产业和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和储能、深海装备等重点领域,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请申报企业对照本通知明确的认定重点领域,根据《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和《认定评价指南》(附件2)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确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经发部门报送基本条件和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电子档(此时不需编写申请报告)。
(二)地方初审。各镇、开发区、街道经发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5月13日汇总上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三)推荐上报。通过复审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编写印制格式说明》编写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上报市主管部门。
(四)综合复核。市主管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复核,并随机组织现场抽查。
(五)专家评审。根据申报企业的行业分类,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六)公示认定。对通过市级复审和专家评审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行文予以正式认定。
三、申报材料
通过复审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印制格式说明》(附件3)的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申报电子文档一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创新科(滨湖区人民政府3号楼1417室)。
联系人:顾琳娜 8117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