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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3-20 11:04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5-01455 生成日期 2025-03-20 公开日期 2025-03-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工商 关键词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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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提醒函

全区各殡葬设施单位、殡葬服务经营者:

为加强我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及服务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规定,现对各殡葬服务机构作如下提醒: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相关政策。认真履行法定价格义务,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各殡葬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网站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约定的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中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不得另立名目、分解项目收费,不得误导、强迫消费,不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不得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请各殡葬服务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述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积极维护殡葬业良好的价格秩序。广大市民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15平台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