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滨湖区社区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注销办学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0 10:22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5-01240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公开日期 | 2025-03-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教育 | 关键词 | 学校,教师,学生,公文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经对所申报材料的审核,拟准予注销许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经对所申报材料的审核,拟准予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 |
注销原因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办学内容 |
无锡市滨湖区社区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
申请注销 |
教民13202117ZX00060号 |
短期培训、职业培训、技能培训、自考助学、继续教育、文体艺术培训 |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 2025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社会教育科(地址: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453室,邮编:214000,电话:81178602)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