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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滨湖区“无废机关” 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13:56发布机构:滨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区各人民团体,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22〕22 号)、《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滨湖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23〕13 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滨湖区 2024 年“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锡滨污防攻坚办〔2024〕9 号)的具体要求,现就全区组织申报 2024 年度“无废机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推进社会各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形成多场景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2025 年底前,按市、区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二、职责分工

  滨湖区“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全区“无废细胞”建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区“无废机关”建设。

  三、建设程序

  (一)启动建设(4-5 月)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机关各部门对照《无锡市滨湖区“无废机关”评价指标》(附件 1)逐一落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注意收集有关工作情况的主、客观评价依据,以备评估。

  (二)填写申报(6-8 月)

  经自查已达到“无废机关”创建条件的参评单位可于创建工作完成节点前,填写《无锡市滨湖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申请

  表》(附件 2),并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评估申请。

  (三)评估命名(10-12 月)

  收到评估申请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照《评价指标》对参评单位进行“无废机关”评估打分,选取分数靠前的参评单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评审验收。评审结果经 7 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部门发文对“无废机关”建设成功单位进行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废机关”建设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络人,细化目标和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无废机关”建设。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机关各部门按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创新示范、宣传引领的思路开展“无废机关”建设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组织申报审核及验收评估,并定期对“无废机关”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掘“无废机关”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无废机关”建设工作的带动引领作用。

  联 系 人 : 陆 洁 蓉 , 联 系 电 话 : 81178522 , 邮 箱 :27606710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