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1 10:20 [ 大 中 小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运河西路、西至海鹰集团、南至梁溪路、北至惠河路。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