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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滨湖区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申领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16:39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滨湖区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

申领住房补贴的通知

为让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扎根滨湖、筑梦滨湖,营造一流的留才环境,构建更加宽广的人才格局,2022年滨湖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联合出台了《滨湖区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办法》,现就2023年度滨湖区选调人才申领住房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自费租房居住的选调人才,不包括无锡市内(含江阴、宜兴)有固定住所的。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其中选调年度THE世界排名前100强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三)补贴申领

申请人填写《滨湖区选调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个人身份、学历证明资料(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补充说明

1.由我区统筹安排人才公寓,为选调人才提供1年的免费集中住宿,人才公寓相关费用由区人才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本人提出不申请第1年免费住宿的不享受租房补贴,本市(含江阴、宜兴)户籍人员不享受租房补贴(不含来本市工作后落户的,或在本市高校入学后户口迁至本市的);免费人才公寓使用期满后,申请续租人才公寓的,不可同时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过人才公寓后再申请租房补贴的,已申请人才公寓时间抵扣相应租房补贴可享受时间。

2.租房行为及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依据确认。

3.按照“锡引”工程人才政策已经申领租房补贴的,根据原政策兑现,不再享本政策。

4.租房补贴须在来锡就业3年内提出申请,并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

二、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选调年度THE世界排名前100强的国(境)外高校的选调人才(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在滨湖工作五年内在本市市区范围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可申请选调人才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全球排名前100强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本科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3万元。

(三)补贴申领

申请人填写《滨湖区选调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夫妻共同所有须提供结婚证)、契税凭证(均须有申请人姓名)、身份学历证明材料(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含历史记录),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补充说明

1.本办法中的“首套自住商品房”,是指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作年限内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自住商品住宅,总价不低于申请的补贴金额(以契税凭证为准);在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之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本市的居住用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包含与配偶在内的他人共有产权登记记录)。

2.申请购房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如已享受,应扣除已享受部分。享受租房补贴期间获得购房补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补贴。购买直系亲属房产的,不纳入补贴范围。如夫妻共同购买且都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只支持其中一人。

3.享受购房补贴的选调人才,应与就职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协议,连续工作未满5年离职的,应全额退还购房补助;未退还购房补助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所购住房不能上市交易。

4.按照“锡引”工程、“滨湖之光”人才政策已经申领购房补贴的,根据原政策兑现,不再享受本政策。

◆申领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31215

◆申领资料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电话:0510-85860153

 

文件原文及申请表下载:

1、关于印发《滨湖区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住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一.docx

3、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