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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

发布时间:2023-05-30 14:52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3-03864 生成日期 2023-05-30 公开日期 2023-05-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建设,机关,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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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

  二、征收范围:无锡无线电工业学校(大王基100号、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三电"办公室(大王基201-101等)、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王基207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梁溪路6号)。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办公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207室(惠河路178号)。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85880210

  九、监督举报电话:81178037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美丽都北侧地块(大王基)旧城区改建项目(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