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收缴网具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定向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3-05-24 14:59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0-07923 | 生成日期 | 2023-05-24 | 公开日期 | 2023-05-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渔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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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收缴网具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定向询价函 |
无锡勇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运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蓝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采购网具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项目需求:将网具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包含:车辆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深埋处置费、焚烧费、税费等,年处置量约3-4车(按照实际车数结算)。
4、另行约定:网具处置完毕后,后期如有发生网具外流情况,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防止网具洒落,禁止异地卸放,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在清运过程中,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二、报价要求
1、处置费用最高限价为5200元/车,车辆总质重25吨,可以装载重量不少于12吨,货仓容积不低于16立方。
2、本次询价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上工作量进行合理报价(即密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经营范围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单位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报价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6、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一式两份。
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以满足询价要求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相关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密封交(可顺丰快递)至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719室渔政牧政科)。外包装要用密封条密封好,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注上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9:00,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719室渔政牧政科。
联系人:冯郁
电话:81173050。
八、评审时间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评审,评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13:30,评审地点: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会议室716室。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