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服务专题 > 就业创业 > 政策通知

就业服务/就业支持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助企稳岗纾困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1 14:01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助企纾困、稳就业惠民生工作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规定,支持本市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市区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新录用职工(不含续签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经企业确认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

培训内容: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以职业技能、职业发展、适岗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培训方式:企业可自主或委托培训机构采取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开展培训。

补贴标准:属于餐饮、零售、住宿、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其他行业企业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只计发1次岗前培训补贴)。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进行申请。企业于每月10日前(最迟为2022年12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适岗培训-岗前培训补贴申请模块中,选择已经完成岗前培训的人员名单,填写培训内容,上传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以及培训图片等培训证明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企业上传的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