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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助企纾困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1 14:03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实施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支持平台企业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培训对象:平台企业组织在锡在岗职工(含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开展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标准:对平台企业组织在锡在岗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只计发1次培训补贴)。

培训内容:由平台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突出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可将劳动者权益保护、消防安全、职业技能、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职业伤害预防、城市文明礼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企业可自主或委托培训机构采取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开展培训。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进行申请。

(一)开班备案。平台企业应制定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式、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等,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地区为无锡,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项目制培训-项目制培训立项(无锡)-项目制培训开班备案(无锡),提交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材料,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

(二)考核申报。培训结束后,平台企业应组织参训人员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试点企业按规定制作并发放培训合格证明(或电子证书),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依次完成项目制成绩管理(无锡)、项目制培训证书生成打印和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无锡),并上传授课记录证明材料、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申领补贴培训人员、依托本企业平台在无锡市区提供服务获取报酬的证明、培训图片资料等材料。

(三)审核拨付。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企业上传的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进入拨付环节,将补贴资金直接拨给相关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