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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13:24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8273 生成日期 2022-09-23 公开日期 2022-09-23
文件编号 锡滨政办发〔2022〕5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人才工作 关键词 行政人员,录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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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技能人才是滨湖区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区主导战略的重要力量,对推动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滨湖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技能人才发展规划》《无锡市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方案》工作要求及滨湖区技能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贴滨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区建设,以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为核心,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成长培养方式,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培育壮大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勇做“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先行军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1.推进就业创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努力破解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围绕我区六大优势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及驻区科研院所发展需求,加大复合型、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培养一支结构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推进技能成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提高技能人才要素生产率,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让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成长有空间、工作有希望。

  3.推进改革创新。着眼解决当前我区产业技能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勇于破除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释放新红利,通过创新释放新动力,加快构建具有滨湖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建成若干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创新创造活跃的技能人才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示范区的目标,紧盯纵深推进产业强区主导战略对技能人才的新需求,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全链条建设。到“十四五”末,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11.2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4.4万人,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比例达3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保持38%以上;每年开展各类培训2.4万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80人以上;每年开展“滨湖之光”高级技能人才项目评审工作,选送一定数量优秀人才参加“太湖工匠”等项目评选,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0.22万人以上,每年新增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5家以上,新增职业技能评价取证人数0.55万以上;每年申办至少1次市级二类技能大赛,比赛工种不少于6个,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

  三、重点举措

  (一)技能人才方面

  针对在我区集成电路设计、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海空核心部件、智能装备、数字文化、商贸服务等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及驻区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企业及院所)一线技术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实行以下举措:

  1.人才补贴

  一是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当年度从区外新引进且初次到滨湖就业,已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人才。上述对象在锡自费租赁住房,由本人申请,每年给予技师1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持续3年;给予首次在滨湖就业的技师5万元、高级技师8万元的生活补贴,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二是培训补贴。经技能等级认定或委托培养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三是探亲交通补贴。非无锡户籍的技师、高级技师回户籍所在地探亲的,由本人申请,可享受每年最多往返两次的探亲交通补贴,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连续补贴3年。

  四是购房补贴。在滨湖区同一家单位工作满2年(以社保缴纳为准)的高技能人才,在滨湖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60平方米及以上不动产权证书的,由本人申请,给予技师10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的购房补贴,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已享受过技师购房补贴、在同一单位晋升为高级技师的,在取得证书后一年内可申领高级技师与技师购房补贴之间的差额,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2.人才服务

  高级技师每年可领取园林一卡通。高级技师在区属指定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全流程优质就医服务,可参加定期组织的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活动。依据有关政策,优先保障高级技师子女在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每年开展一次优秀高级技师代表走访慰问活动。

  (二)人才企业方面

  为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对接我区集成电路设计、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海空核心部件、智能装备、数字文化、商贸服务等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开展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荐和培养各类优秀技能人才,实行以下举措:

  一是备案补贴。区内企业申请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经审核评估通过且具备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跟奖补贴。对区内企业获评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市级5万元、省级及以上10万元的跟奖补贴,企业需给予工作室领办人不低于补贴金额的20%作为奖励。企业推荐高技能人才申报并获得省、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需给予获评高技能人才不低于补贴金额的20%作为奖励。

  三是委培补贴。以辖区企业为主体,与在锡院校开设“定向班”“实境课堂”等形式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2年以上的,给予企业15万元每班的资金支持。

  四是“滨湖之光3.0”补贴。对区内自主培育技能人才,打造高质、高效的技能人才队伍的企业,给予三类支持。企业技术能手支持方面,对经评审入选“滨湖之光”技术能手的,给予企业总额5~20万元的补贴,按6:4的比例分两年拨付,其中给予技术能手本人的补贴不低于总额的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方面,通过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的企业,每培养一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奖励,每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方面,年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单位,给予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合作院校方面

  一是建立校地合作机制。设立滨湖区人力资源合作基地,深化校地工作联动,探索校地联合培养技能人才新渠道,每年选取1~2家合作院校开展区情推介宣讲活动,定期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合作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活动。

  二是升级校地合作方式。建立专家联席制度及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将合作院校优秀教师、人才专家纳入专家库,服务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审工作,合作举办技能大赛等一系列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活动。

  三是加强校地合作联系。优先推荐合作院校骨干教师、人才专家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和研修。每年针对一定数量的合作院校开展校地对话、高技能人才讲座等活动,鼓励合作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滨湖就业。

  四是深化校地合作模式。以滨湖产业为主体,推动院校创办以滨湖重点产业发展为需求导向的技能人才班,经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后,在锡院校与我区合作开展2年以上订单委培班的,给予院校20万元每班的资金支持。

  (四)镇(开发区、街道)联动方面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竞赛计划。鼓励各镇(开发区、街道)广泛组织开展各专业职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的目的;鼓励滨湖行业协会选择行业内技术要求高、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举办全区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施“一镇(街道)一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充分调动各镇(开发区、街道)引育技能人才积极性,鼓励各镇(开发区、街道)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实施“一镇(街道)一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各镇(开发区、街道)结合地区发展战略,制定技能人才发展品牌,培养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大军,同时鼓励技能人才自主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区技能人才发展上下同发力。“一镇(街道)一品”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由各镇(开发区、街道)自筹解决。

  四、组织保障

  本《意见》由滨湖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区人才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经费从人才专项资金列支,相关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技能人才补贴受理、资格审查、跟踪管理、绩效评估等具体实施工作。相关支持政策与区其他政策文件重复交叉,或者同一项目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意见》由滨湖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申报办法

  附件

  

 

  

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申报办法

 

一、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各镇(开发区、街道)人社业务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并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提出拟补贴名单意见——区人才办审核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资金发放。  

二、申请方式

(一)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购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的填写《滨湖区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购房补贴的填写《滨湖区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

3.职业资格证书(包含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院校毕业证(仅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

5.劳动合同;

6.社保缴纳证明;

7.申报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8.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本人往返车(机)票、请假手续、非无锡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9.申请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供房屋共同购买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在滨湖区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申请人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申请补贴所需证明材料,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人社业务相关部门。

(二)培训补贴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江苏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导出理论、技能实操双合格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名单,下发到相关企业,再由所在企业根据名单汇总相关信息后,统一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补贴名单意见由区人才办审核批准后发放。

(三)跟奖补贴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市局公示结果,提出拟补贴名单意见,由区人才办审核批准后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及个人。

三、联系方式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附件1

  

滨湖区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单位(盖章)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工种岗位

  

 

  

技能等级

  

 

  

现工作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个人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补贴申请

  

 

    租房补贴   元        生活补贴   元

    探亲交通补贴   元

  

镇(开发区、街道)意见

  

 

                                     年   月   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年   月   日

  

区人才办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滨湖区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单位(盖章)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工种岗位

  

 

  

技能等级

  

 

  

现工作单位

  

 

  

房屋产权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个人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关于促进滨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补贴金额

  

 

  

镇(开发区、街道)意见

  

 

                                     年   月   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年   月   日

  

区人才办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

  

单位

  

联系人

  

度假区(马山街道)

  

毕玉琴

  

山水城(雪浪街道)

  

钱嘉明

  

蠡园开发区(蠡园街道)

  

缪  晴

  

胡埭镇

  

堵学义

  

河埒街道

  

钱智芳

  

荣巷街道

  

周  磊

  

蠡湖街道

  

吴骁阳

  

文件解读:http://www.wxbh.gov.cn/doc/2022/09/23/3779890.shtml

图片解读:http://www.wxbh.gov.cn/doc/2022/09/23/3779892.shtml

视频解读:http://www.wxbh.gov.cn/doc/2022/09/23/3779891.shtml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