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立足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建设要求,对标学习国内首批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经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市场准入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规范、法治体系更完善,不断提升区域的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滨湖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区。
二、重点工作
(一)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1.企业开办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广新办企业“一表制”服务。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全区95%以上的新办企业登记时间控制在0.5天以内。
(2)推行企业住所登记标准化。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全区域范围内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3)简化企业登记变更手续。推进区内“企业迁移”全程网办,拓展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应用场景,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不断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分批次推进年检改年报,推进年报事项“多报合一”改革。
2.市场准入和退出
(5)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排查和清理市场准入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6)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注销免办、即办和“承诺制”容缺办理。全面推行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7)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持续推进“政采贷”在线信用融资业务。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制度。
(8)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深化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CA移动证书统一认证服务,实现协同数字认证、交叉互认。
4.公平竞争
(9)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拟适用例外规定等政策措施,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集中论证,确保审查质量和效果。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5.政务服务
(10)推行“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一批关联事项整合服务,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由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推动“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延伸,便利企业办事。
(11)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成效,在更大范围探索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实现“一证准营”。
(12)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深化镇街权力清单长效管理,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跨区办理。承接市级下放权限,加大区级权限下放力度。
(13)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打造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无差别综合受理智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科窗口,实现“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完善帮办、代办制度。
(14)推行“一网通办”。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探索在政务服务中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增加智能“秒批秒办”事项。制定全区“一网通办”工作规范,建立覆盖“一网通办”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标准。
(15)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力争“差评”整改满意率达100%。
(16)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和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完整归集、按需共享,提高共享效率。筹备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上级条线部门政务数据对接共享。
6.办税
(17)降低涉企税收成本。延续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企业等支持,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缴费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18)完善税费服务体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定期采集管理制度,构建专业纳服机构为主导、智能微税厅和延伸点为补充、区域通办的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
(19)便利企业纳税方式。探索推进非接触式免费发放税务Ukey。进一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等掌上办理。
(20)推进智能办税。推广应用“云办税”“阿福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功能,实现税收政策云端学习、办理提醒精准推送、征纳双方实时沟通。落实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报表“一键申报”。
7.不动产登记
(21)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配合优化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线上平台功能。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同城同标开展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依托互联网探索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的标准化应用。
(三)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
8.用地管理
(22)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差别化用地规划条件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用地立体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存量用地复合改造提升。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稳慎推进“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准入和服务模式创新。
9.建筑许可
(2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完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在线评价。
(24)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将现有的测绘事项分阶段整合优化,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25)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深入开展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试行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10.建设项目管理
(26)加强重大项目精细管理。高效推动“项目前期工作联动服务”和“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两个专班工作,搭建月度专题协调会制度,统筹各方资源,提升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保供能力。
11.获得用电用水用气
(27)推进报装并联办理。对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审批事项推进在线并联办理,推进设立线上业务办理专窗,实现水电气业务联合受理、协同勘查、接入工程一体化施工。全面推行“房电”联办,实现“房产+用电”一次过户。探索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机,涵盖所有水气网上营业厅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
(28)推行“亮证办电”。在全国率先推出“亮证办电”服务,打通供电系统、地方政务平台、不动产信息平台,客户办电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
(四)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
12.科技创新
(29)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举办“湖湾创新高层沙龙”、“高校院所开放日”、“科技成果对接会”及各类专业学术论坛活动,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动院所成果属地产业化。
(30)推进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主动对接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上海交大、浙江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共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服务区内企业科技创新。
13.金融信贷
(31)提升金融服务供给。拓展“滨科贷”覆盖面,增强政府增信产品在企业“首贷”中的托底保障功能。强化与无锡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的业务联动,落实信贷审批绿色通道、贷款利率优惠等制度服务。
(32)健全基金投资体系。发挥政府“第一天使”、国资“第一先锋”作用,做大滨湖天使基金规模,强化早期项目研判和推荐,建立投资项目推荐库。调优金融创投发展政策,招引头部基金,推动各类VC/PE基金、产业基金市场化运行和集聚发展。
(33)放大多元融资作用。激活上海保交所保险基金资源,探索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公募REITs等融资工具,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新途径。
14.人才服务
(34)健全引才育才服务体系。举办“智汇滨湖”系列人才招引活动,大力开展人才项目申报,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引育。推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出台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在交通出行、休闲旅游、健康休疗等方面实施人才服务提升工程。
(35)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打响“江南‘才’美•智汇滨湖”求职招聘品牌。实行人社专员定点联络企业制度,畅通与企业交流互动渠道。在全市率先建立24小时人社快办驿站,探索打造“商业中心就创服务站”。
(36)优化国际人才管理服务。推动江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滨湖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落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
(37)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行面向各类企业的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开展第三届技能大赛,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15.知识产权
(38)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重点专利企业和潜力企业扶持,加快专利授权落地,推动全区发明专利拥有量与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显著增长。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和省级知识产权强省示范区。
(39)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推进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滨湖分中心工作站。开展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扩大知识产权案件的保护和宣传。
(40)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
(五)打造优质普惠的产业环境
16.产业政策
(41)调整优化产业政策。依托太湖湾科创带“1+8”政策体系,加快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出台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政策,聚焦餐饮、住宿、零售、旅游等行业,加大涉企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兑现区级产业政策资金,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42)强化载体保障服务。制定全区科创载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速布局一批特色化、专业化科创载体。制定出台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区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为落户滨湖的各类人才提供优质安居保障。
17.产业服务
(43)建立产业发展“五个一”工作制度。围绕“543”产业体系,由区领导担任重点产业首席服务专员,建立点对点挂钩联系制度,明确重点产业培育路径,出台各重点产业工作要点、配套政策以及三年行动计划。
(44)深化“一企来”为企服务平台功能。构建企业家座谈会、重要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等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形成从诉求倾听、问题协调、痛点解决、信息反馈的闭环服务通道。
(45)完善网格化服务体系。建立镇街、园区、楼宇企业服务专员队伍,为企业提供方式灵活、形式新颖、专业性高的个性化服务。
(六)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18.综合监管改革
(46)健全全链条全流程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针对审批事项逐一划分监管职责。建立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搭建审管互动平台,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47)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行“互联网+分类+监管”模式,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滨湖“智慧市场监管”体系。在重点领域建立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构建市、区、镇(街道)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48)实施柔性监管模式。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研究制定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细则。
1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49)开展“你点我查”等联合监管新机制。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双随机联合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
(50)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逐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专业支撑机制,推广应用掌上执法系统,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完善各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并以清单方式公开发布。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管理,及时发布、解读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20.信用监管
(51)构建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完善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利用机制,健全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21.重点领域监管
(52)完善重点领域监管体系。对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完善全主体、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入网生产主体实行监管全覆盖。
(53)发挥各级监管平台作用。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探索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实现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提升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效能,提高咨询投诉办理满意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22.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54)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5)加强营商环境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构建权责统一、运行有效、制度完备、协调有序的镇街综合执法体系。对各单位、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效果不佳等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23.执行合同
(56)缩减案件办理周期。推进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实现快速立案,压缩开庭间隔、上诉流转等各环节的审理周期,推进在线保全、在线鉴定机制。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和推广使用分离式文书,建立符合速裁快审特点的流程管理。
(57)提升诉讼电子化水平。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财产保全、处置措施,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入推广“物联网+执行”模式,在数据采集、提高效率、促进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24.办理破产
(58)着力完善破产制度。健全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
(59)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支持法院建立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制。做好破产企业登记、金融、涉税等事项办理,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60)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加强与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对接,丰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推进劳动调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司法确认流程。
(八)打造联动高效的协作环境
25.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
(61)加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组建技能人才评审专家数据库,试行跨区域人才资质互认。持续推进省级社会保险统筹,实现全省“一网通办”。借助长三角城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推进与上海、南京等城市的CA互认。
(62)推进审批事项跨区域通办。加大与宜兴、新吴、经开等区共推太湖湾科创带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苏州、常州等地共推长三角地区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上海、山东等地商谈审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模式。不动产登记试点推行“同市同标”,推动不动产信息查询不见面“跨城通办”“跨省通办”。
(63)推动电子证照多场景应用。实现电子证照亮证、授权用证、委托用证、证照验证等在政务服务领域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标准化的共享便捷运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涉企服务领域应用以及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通互认。
26.开放包容的涉外营商环境
(64)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利润再投资、资本公积转增、外方购买中方股权等方式引进外资,积极引入QFLP项目。利用开发区外资集聚优势,培育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外资研发中心。
(65)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引导支持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聚集发展,推动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海外仓建设,全力支持我区中小型生产制造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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