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1 11:0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2-02740 | 生成日期 | 2022-04-21 | 公开日期 | 2022-04-21 | |
文件编号 | 锡滨政规发〔202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人事工作 | 关键词 | 行政人员,办法,通知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
我区《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经2022年3月22日区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21日起施行。现对《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滨湖坚持把做好人才工作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致力于打造重才、引才、用才、爱才的政策环境。去年,我区公布了“滨湖之光”升级版3.0工作意见,人才磁场效应初步显现。而在今年1月1日的滨湖创新大会上,《滨湖区“吾+”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及《滨湖区“吾+”人才安居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为滨湖打造“最美湖湾”人才发展生态凝聚力量。为进一步优化滨湖区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区政府《滨湖区“吾+”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
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快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锡委办法〔2022〕23号),《滨湖区“吾+”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锡滨委发〔2022〕5号)及《滨湖区“吾+”人才安居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锡滨政办发〔2022〕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人社、住建、财政、吾珈人才安居集团等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人才安居住房租售对象为滨A、B、C、D、E五类人才,其中滨D3类、滨E类人才仅享受租房补贴政策和“滨湖区人才安居保障单位库”的纳入范围;三是明确了租购人才安居住房标准和区级租购补贴政策;四是明确了受理部门审核流程;五是明确了后续管理相关规定。
通过该文件的出台,能更好更快地服务人才,实施人才安居服务全流程“帮办代办”、全周期“政策直达”,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人才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核“一网通办”,让人才获得更多归属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