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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八项)

发布日期:2026-01-08 14:33发布机构:滨湖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江苏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行动要求,2021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有效提升。督察组抽查已通过验收的宜兴市宜城街道提质增效达标区,发现尚武河沿岸200米内就有三个污水直排口。

  二、责任单位

  滨湖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确保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管理高质长效。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继续推进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提高达标区建设质量,加强长效管理。查漏补缺,重点排查商品房小区、工业企业、餐饮和医疗等工商户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运维情况,确保雨污分流到位、排水设施完好、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雨水排放顺畅、污水全收集。组织各板块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所有建成区提质增效达标区“回头看”,完成一块评估一块,并形成“回头看”评估报告,对完成评估的达标区进行全面检查。力争综合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5%(与梁溪区、经开区统一核算)。

  (二)从2024年开始,在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向集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主要入湖河道及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周边区域扩展延伸,以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为范围,划定排水区块扩面区域,制定提质增效达标区扩面计划,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回头看”方面,滨湖区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建成区排水系统运维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到位、排水设施完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雨水排放通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截至2025年底,滨湖区累计完成建成区34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回头看”工作,完成市级任务指标。

  (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扩面建设方面,滨湖区依据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制定非建成区提质增效达标区扩面计划,共划定24个非建成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块。截至2025年底,滨湖区累计完成非建成区19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扩面建设,完成市级任务指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2日)向滨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178722

  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