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答解析:一文读懂工伤保险待遇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25-04-25 13:27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5-01832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公开日期 | 2025-04-2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工人,保护,事故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工伤问答解析:一文读懂工伤保险待遇那些事儿 |
在职场环境中,工伤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和企业关注的焦点。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职业病,工伤不仅影响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还可能给家庭和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了解工伤相关权益保障,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通过问答的形式,为大家详细解析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知识。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如何就医?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标准按核定的天数在200元以内凭据结算;交通费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如何提出工伤康复申请?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填写《无锡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并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医疗等相关材料;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可以向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推荐工伤康复评选对象。
目前无锡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有两家,分别是无锡市中心康复医院和无锡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医院)。
对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有如何规定?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可以前往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配置所需辅助器具。
我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为:无锡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德林义肢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江南假肢康复装配中心、无锡双健假肢与矫形器有限公司、无锡和诚残疾人辅助器具有限公司。
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
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怎么确定的?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