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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滨湖区歌舞娱乐场所协会使用简易程序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6 14:01发布机构: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鉴于本会已不具备社会团体存续条件,根据《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发改财金20191104号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号)等政策法规规定,经书面征求可联系到的会员同意,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会即日起解散,所有业务活动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无锡市滨湖区歌舞娱乐场所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本会不设立清算组,不组织进行清算工作,不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三、截至目前,本会所掌握的所有债权债务已经处理完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凡认为与本会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向本会申报,本会将依法处理。四、截至目前,本会剩余财产为0元,无剩余资产处置。

四、本会郑重承诺: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会的现状和可联系到的会员的共同意愿,如有任何违法行为,本会及承诺人浦振伟愿意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本公告期限为20日。

五、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本组织将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市滨湖区歌舞娱乐场所协会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