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3 15:20 [ 大 中 小 ]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严格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加快推进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切实增强地产蔬菜生产供给能力,畅通蔬菜产业链、供应链,提高应急调控能力,提升蔬菜产业质效,根据《关于开展“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的意见》(苏农业〔2021〕17号)、《无锡市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锡政办发〔2023〕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滨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底,重点规划建成 1065 亩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以下简称市属蔬菜基地)。计划 2024年建成489亩,2025年建成576亩。新建成基地均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二 、建设内容
(一)提升生产基础设施
1.实施标准化配置。相关要求如下:(1)田块设置:符合蔬菜基地规划,力争百亩以上连片建设,基地要对原有土地进行整理,整除原有田埂、便道以减少杂草滋生空间,格田成方;按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规定的最高上限宽度建设机耕道,以利机械及田间转运车辆转弯进出,硬化后的机耕道路面与田面高度小于 10-15 厘米落差,条件允许可浇筑进棚引坡以利各类中小型蔬菜机械自如进出田块;(2)水利设施:按照灌排分开原则,根据日降雨量 200 毫米雨停田干的要求设置排水沟渠,根据农田、周边水利设施等条件设置排涝站;根据水源地位置,合理划分灌区,田块内采用管道输水,输水管规范布设,利于田间机械操作。
2.推进高标准建设。选用性价比较高、适合中小型农机设备自如进出的 8 米宽钢架装配大棚以及连栋塑料温室为主要设施。相关要求如下:(1)单体钢架大棚抗雪压 20 厘米以上、抗风力 8-10 级,跨度 8 米、顶高 3.2 米、肩高 1.8 米,大棚牢固耐用、便于管理,方便机械进出连续作业;(2)经济实用型连栋塑料温室参考《连栋温室建设标准》(NY/T 2970-2016),按照温室十年无大修的要求,设定安装材料、荷载规范等技术指标;(3)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推广应用智能温室、连栋大棚等设施,积极发展膜下滴灌、微喷、水肥药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建成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蔬菜基地。
(二)提升蔬菜综合生产能力
3.推动机艺融合。推广先进适用的蔬菜生产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机械装备,大力开展菜田宜机化改造,农机与农艺结合,有效降低田间作业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用工数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适应机械化作业的品种、耕作制度和栽培技术,推进主要蔬菜适度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
4.强化绿色发展。广泛应用绿色投入品,优化肥水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等关键技术。推动绿色防控,应用科学轮作、夏季高温闷棚、冬季深翻晒垡、防虫网、遮阳网、喷滴灌、粘虫色板、释放天敌、性诱、食诱等绿色生产技术。
(三)提升基地科技应用水平
5.开展生产数字化赋能。加强农业生产设施改造提升,强化农业物联网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蔬菜苗情、土情、墒情、虫情信息监测预警,建设一批智能化调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运作的高标准蔬菜基地,推动蔬菜生产方式从传统人工作业向智能化转变,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高产高效的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
6.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实施产学研合作工程,加快推进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蔬菜品种培优、智慧绿色生产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筛选引进一批抗病性强、抗逆性强、高产优质的蔬菜新品种,研究推出一批安全优质、节本增效的实用栽培技术及配套设备设施,集成一批农民看得懂、用得上、见效快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轻简栽培技术。积极推广立体化种植、无土化栽培等新技术,促进空间高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四)提升蔬菜全产业链
7.推进产销对接。综合运用物联网、智慧农业等农业信息化技术,动态展示各基地蔬菜生产环境,推广高端优质蔬菜产品。引导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蔬菜销售渠道,主动对接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加快建设网络营销平台,积极推广直采直供、订单配送、社区团购等新模式,有条件的基地可推行净菜上市。健全畅通高效、智慧便捷的蔬菜运输绿通制度,建立“菜篮子”区域协同机制,加强域外基地合作。
8.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提炼蔬菜产业文化和农耕文化,将“蔬菜”元素注入休闲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传承、节庆采摘、科普教育等活动,推进家庭农场体验型、蔬菜研学亲子型、蔬菜景观观光型等农文旅融合发展,提高产业经营的综合效益。
(五)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9.扶持新型主体。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核心基地”等运营模式,联结带动蔬菜农户生产发展,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半径。鼓励各类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10.打造品牌特色。做好“土特产”文章,挖掘镇(街道)资源优势,围绕市场需求,筛选适合本区域的蔬菜拳头品种,确立本地蔬菜主导产品,实行差异化发展,扩大宣传效应,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质蔬菜品牌,推动市属蔬菜基地产品走品牌化、精品化路线。
三、保障措施
充分认识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属地责任。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全区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做好目标任务分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区财政局落实相应奖补资金;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配合落实建设地块及农业设施用地等。各镇(街道)将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和运营,构建立体化投入机制。区级对完成蔬菜基地建设及生产任务的镇(街道)或建设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将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定期检查通报现有基地建设运行等情况。对未完成当年市属基地建设任务的镇(街道),区财政局按照3万元/亩收取惩戒金。对被惩戒的镇(街道),暂停当年推荐农业农村条线各类荣誉表彰。对发生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购买、保存、使用蔬菜禁限用农药,认定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属蔬菜基地资格。
附件:1.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2024-2025 年)
2.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奖补办法
附件1
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2024-2025 年)
单位:亩
镇(街道) |
至2025年累计建成保供基地面积 |
保供基地建设任务 |
|
2024年 |
2025年 |
||
马山街道 |
355 |
355 |
0 |
雪浪街道 |
355 |
0 |
355 |
胡 埭 镇 |
355 |
134 |
221 |
合 计 |
1065 |
489 |
576 |
附件2
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奖补办法
为严格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增强地产蔬菜生产供给能力,根据《无锡市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锡政办发〔2023〕39号)和《粮食蔬菜生产任务完成不力惩戒办法(试行)》(锡政办发〔2023〕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滨湖区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如下:
一、补助对象
奖补对象为2024-2025年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完成10亩以上连片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新建及提升改造任务的镇(街道)、村(社区)和其他投资主体等。其中,市级项目为连片建设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并通过市级验收的项目;区级项目为连片建设面积大于10亩(含)不足100亩,达到市级验收标准并通过区级验收的项目。
二、补助范围
区级对实施主体的项目投入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实施资金。项目投入范围主要包括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大棚建设、智慧化建设和项目管理费等。具体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田块整治,路、沟、渠、泵站和残渣处理设备等;大棚建设包括钢架、薄膜、遮阳网和滴管等;智慧化建设包括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虫情测报、土壤墒情和自动化种植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管理包括前期勘察、设计、监理、审计和验收等。
三、补助标准
1.市级项目。新建和提升改造类蔬菜基地通过市级验收后,市级予以最高6000元/亩奖补资金。在扣除市级补助外,剩余建设资金区本级按不同类别进行补助,具体为:实施主体为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新建类项目,区本级按剩余建设投入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亩;提升改造类项目区本级按市级下达奖补资金同比例配套,最高6000元/亩。其他主体实施的新建和提升改造类项目,区本级均按市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同比例配套,最高6000元/亩,剩余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2.区级项目。新建或提升改造面积达到10亩(含)不足100亩,亩均投资超过1.5万元/亩的蔬菜基地项目,区级本级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亩。
四、奖励方式
1.市级项目市级奖补资金通过市级验收后一次性下达;区级奖补资金待区财政对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按照政策补助标准按实下达。区级项目参照市级标准组织验收,并由区财政对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按照政策补助标准按实下达。
2.对未完成当年市属蔬菜基地建设任务的镇(街道),视未完成实际情况区级按3万元/亩收取惩戒金。
五、其他要求
1.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绿色蔬菜保供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按照批复文件和工程管理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并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指导下,加强项目日常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资料送区审计局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2.区审计局对市级项目实施全面的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强化审计职能,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3.区财政局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奖补计划及依据资料进行审核,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下达工作。结合区审计局认可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出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文字解读:http://www.wxbh.gov.cn/doc/2024/08/23/4448202.shtml
图片解读:http://www.wxbh.gov.cn/doc/2024/08/23/44482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