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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埭镇胡埭村股份房屋新租(胡埭镇振胡路39号办公楼二楼282.87平方米)的出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0:51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4-02469 生成日期 2024-06-03 公开日期 2024-06-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胡埭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关键词 租赁,集体,乡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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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胡埭镇胡埭村股份房屋新租(胡埭镇振胡路39号办公楼二楼282.87平方米)的出租交易公告

  关于胡埭镇胡埭村股份房屋新租(胡埭镇振胡路39号办公楼二楼282.87平方米)的出租交易公告

  江苏省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211101Q24050009  

  根据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胡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  胡埭镇胡埭村股份房屋新租(胡埭镇振胡路39号办公楼二楼282.87平方米)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胡埭镇振胡路39号 ,拟招租 办公 ,用于办公用房,要求无污染、无噪音、不扰民,出租期限 1.0 年,面积:282.87平方米(亩),租金底价23000.00元/年,交易保证金3000.00元,在交易前到账;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

  二、时间地点及报名咨询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    -    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    在     无锡市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七号窗口,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5日11时00分    在    无锡市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或线上竞价。

  3、报名联系人:      刘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81173556、81173551     。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奚凤  ,联系电话:  85590804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步骤:

  (1)实名注册账户。

  意向承租方在手机或电脑端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注册会员。用户在平台完成注册后,须继续完成实名备案。实名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项目报名。不办理实名备案的,将无法参加后续交易。

  (2)项目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江苏农村产权”APP进行线上报名,并等待审核。

  (3)缴纳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使用实名认证时绑定的银行卡一次性汇款到账。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到账,请使用网银转账方式汇款,交易保证金缴款目前只采取银行汇款,不支持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蠡园开发区支行。)

  如有缴款问题联系江苏银行技术支持:尹袁渊 13812527752

  2、交易方式: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交易行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滨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交易方式;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公告结束。

  3、项目的公开交易分为网上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公开项目为一般项目,现场交易的公开项目为年租金100万以上或转让项目。公开项目的竞价分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0分钟,在自由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进行多次竞价;自由竞价期满后意向承租方仍进行竞价,便进入限时竞价期,每次限时竞价期为60秒,承租方每次竞价后延时60秒,循环计时,价高者得。交易时间请意向承租方注意,每个项目必须准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规定的交易时间前10分钟进入手机APP的会员中心的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交易。一人报名的,单击独立的底价报价框。多人报名的,<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加价幅度的报价框;>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单独报价框(红色的报价框)。单击后,系统会跳出价格确认框,意向受让方在确认框仔细核对报价价格后,点击确认键,完成报价。在手机APP上的竞价操作过程具有法律效应,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操作。

  现场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街道相关人员、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带好公章),完成交易当场签项目成交确认书。

  4、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结束后退还,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项目交易四天后,成交方到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以企事业单位名义项目报名的,取成交确认书时需带公章。成交方必须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5、如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房屋所有权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审核后,未按流程参加后续交易的;

  (2)公告期满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未参与报价确认,且工作人员提醒仍拒绝报价确认的;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都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4)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竞得人拒绝签署,或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6、其他情况说明: 1、附属设施由承租方恢复原状;2、如有噪音、污染及扰民现象可要求其退租;3、不得用于居住或群租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允许转租,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投入费用,具体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7、本公告在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xbhq.jsnc.gov.cn/)、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xbhggzy.com)同时发布。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胡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