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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01-23 13:02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参加了居民医保,不想在滨湖区的公立医院就诊,可以自行前往其他医院吗?

 

    居民医保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员需先至定点医院首诊,如定点医院无法提供医疗服务,则由定点医院逐级转诊至上级医院。如参保人员直接至上级医院就诊住院,按《无锡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诊疗(门诊和住院)结束后可先按自费结算,出院后带好相关材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住院清单)前往定点社区医院按非转诊报销医疗费用。

 

 

为什么我交了钱,还不能自由选择就诊医院呢?

 

医保基金金额有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保基本、保大病、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遵循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管理理念而设计。若居民对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范围内的诊疗服务不满意,要求更高水平的诊疗,可自行选择医院就诊,但由于超出了居民医保广覆盖、低保障的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会相应降低。

 

 

同一种疾病需要多次外出就医,是否每次都要办一次转诊?

 

是的。

参保人员约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如需院诊治或购药的,应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保部门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由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报;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医疗服务时,应由其出具转诊转院手续。如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中急病标准,则可就近就诊,并由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为何我明明办理了转诊手续,可定点医院仍然未予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只有属于三目录内的才可报销。

2)医保报销又分为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部分报销),类别不同,纳入报销范围的比例也不同。若是丙类全自费项目,顾名思义,医保基金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