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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城管“设点入户”宣讲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06 14:36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3-06598 生成日期 2023-09-06 公开日期 2023-09-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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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城管“设点入户”宣讲燃气安全

  9月1日,《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区城管局联合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燃气企业在雪浪中学周边和敦睦路商业街区开展《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设点宣传和入户检查活动。 

  设点宣传现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市民群众详细讲解安全供气用气常识、防范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对居民燃气开户、灶具安全使用、软管及接口自查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进行解释说明,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安全用气意识。 

  期间,城管工作人员还前往敦睦路街区,对餐饮店铺进行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在检查中发现,某管道天然气餐饮用户已经按照要求安装了报警器、切断阀和远传设备。工作人员要求用户认真落实每日自检,关注灶管阀维护更新,做好室内通风,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城管工作人员介绍,正式实施的《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有了强制性规定,明确了五大类型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对单位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我区五类重点场所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已经落实全覆盖,后续城管部门也将联合市监、商务部门对有关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装而不用”现象进行检查。 

  城管部门提醒,按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不简单的泛指报警器,而是指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的总称,包括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熄火保护装置,过流和泄漏切断装置等。在此次入户检查中发现,有餐饮店的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工作人员当场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店家限期整改。城管工作人员表示,“严禁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已列入《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目前,我区正在全面实施隐患灶具更换工作,已完成1156户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更换。预计在两个月内,剩余1029户的隐患灶具也将完成整改。在居民用户方面,我区对更换隐患灶具的住户予以每户200元的补贴,目前已有8326户居民更换了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城管部门也就此提醒,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居民用户入户安检中,城管工作人员详细检查了燃气企业送瓶入户的安检记录。据润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要求,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提供送瓶到户、换瓶接管、试气检漏等气瓶配送服务,服务过程应当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对违反规定的燃气企业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城管工作人员提醒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如果送气工没有执行送瓶到户、换瓶接管、试气检漏等安检措施,可以及时向当地燃气部门进行举报。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