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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15:52来源:滨湖区民政局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日                               

 

  

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

  

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市政府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目标,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210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摆在促进共同富裕重要位置,着眼前端、立足中端、围绕后端,采取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帮扶,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携手迈向共同富裕。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末,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对象覆盖范围有效拓宽、主动发现高效及时,部门联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低收入人口多元化、多样化救助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低收入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全面开展对象排查认定

  

(一)政策认定的低收入群体

  

1.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 特困人员;

  

3. 低保边缘家庭;

  

       4. 支出型困难家庭;

  

       5. 低收入家庭。

  

(二)专项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体

  

1. 医疗救助对象;

  

2. 住房困难家庭;

  

3. 困难残疾人;

  

4. 困境儿童;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疾病应急救助对象;

  

7. 司法救助对象;

  

8. 困难(特困)职工家庭;

  

9. 就业困难人员;

  

10. 法律援助对象;

  

11. 困难退役军人;

  

12.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三)其他重点关注群体

  

1. 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空巢独居的困难人员;

  

2.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3.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件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对象;

  

4. 生活困难的城市建设者及其家庭;

  

5. 其他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体。

  

四、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一)提升主动发现能力。线上运用动态监测数字化场景应用,分析各方数据资源,聚焦可能导致低收入人口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等因素,通过数据比对筛查,主动识别、智能发现疑似困难对象。线下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定期开展巡访排查,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但存在风险隐患的困难对象。同时,畅通线上、线下自主申请渠道,深化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作用,确保线上申请及时受理、线下申请及时提交、来电咨询求助及时办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公安分局、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完善预警处置机制。除已纳入救助保障的低收入人口和专项救助对象、重点关注群体外,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将日常排查巡访、来信来访、动态管理和线上主动发现的未纳入救助保障但可能存在风险或特殊困难的对象,以及脱困不稳定、边缘易致困、因病因意外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纳入监测范围。选取影响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较大、指向性较强的关键性因素,构建多维度、多方位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坚持分层分类施策。对主动发现有救助需求的低收入人口,直接衔接救助帮扶申办流程;对因病因意外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且事实清楚的,落实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需要专项救助的,通过将预警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或单位,精准对接供需、链接资源,为其提供相应救助帮扶;对特殊困难、情况复杂的,通过一事一议研究确定救助帮扶标准、落实综合救助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四)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强化多部门、跨业务协作协同,畅通共享数据通道,配合建立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汇集低收入人口信息、救助帮扶数据及服务保障资源的大救助数据底座。聚焦致困因素,探索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实现困境程度智能识别、困境人群精准画像。加强政策融合、流程优化、平台保障,协助推动全市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部门联动、一网通办,以更好服务困难群体(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五)加强动态更新管理。按照应保尽保、有进有出的原则,对低收入人口实行常态化动态更新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档的形式及时更新、实时共享所帮扶低收入人口数据,并通过年度复核、定期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动态调整。对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要及时纳入保障。对经复核、核查、抽查等发现家庭收入或财产等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停止保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六)加大巡访关爱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党员、志愿者以及第三方机构或组织等作用,针对低收入人口特别是重病、重残、失能、失智、独居、高龄等重点关注对象,分类分时段分情形设定探访频次,全面落实结对帮扶和巡访关爱制度。聚焦巡访对象多元服务需求,梳理形成服务项目清单,链接资源、对接供需,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新模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现实难题。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邻里守望、互帮互助,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五、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工作

  

(一)兜底保障工作。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做好低保准入条件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的低保制度,持续推进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设施改造和制度建设,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健全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医疗救助工作。聚焦低收入人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工作,并促进与其它补充医疗保险、优抚援助、普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其他帮扶以及慈善救助等协同发展、有序衔接。扎实推进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大额医疗支出、低收入人口免费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教育助学工作。构建各学段在籍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分档救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中阶段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对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幼儿发放政府资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一步提供减免在校午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精准教育救助。落实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享受全过程免费教育待遇,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提供教育专项救助。(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残联)

  

(四)暖心安居工作。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家庭住房需求,对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类实施住房保障。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实行分层分类给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落实廉租房保障对象租金减免措施,同时,按标准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完成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切实提升困难残疾人群体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宜居(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五)就业促进工作。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民营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平台经济实体参与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组织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各类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建设N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星光驿站,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社区居民开展普惠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直达群众家门口、畅通“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六)法护平安工作。贯彻落实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促进特困刑事被害人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及当事人停诉息访,缓解涉法涉诉矛盾。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创新设立司法救助线索动态移送监测机制,确保司法救助对象救助不漏不慢,救助及时到位。制定出台法律援助参与精准帮扶实施意见,通过减少审核环节、开设便民工作站点、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困难群众精准实施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各类困难群体精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增加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完善和规范已建工作站点,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解决法律服务需求。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机制,确保救助措施及时到位。(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镇、开发区、街道)

  

(七)扶老助残工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分类提供援助服务;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高龄、贫困老人,按照护理等级分类给予定额补贴。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对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劳动年龄段内偏瘫患者和听力残疾人、白内障患者等按规定享受康复救助服务。加大奖励扶助,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创新制定滨湖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区人行道板三年行动。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管养水平,鼓励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无障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参观公共文化设施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八)急难纾困工作。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和极端灾害天气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应急预案。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当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时,按规定做好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健全以公安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积极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开发区、街道)

  

(九)社会共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大力激发党员、个人、企业、社会机构、慈善组织、商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低收入人口帮扶的良好氛围。创新开展红耀湖湾·情暖滨湖党内关爱行动,组建红领网格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摸排、走访、慰问工作。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持续开展面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类、照护类、发展类等救助服务项目,助力困难群体生存与发展能力双提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十)服务优享工作。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细化服务资源与困难群众需求对接的制度安排。落实服务优享工程中关于参观公共文化设施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体,按规定给予用水、用气、用电基数和有线电视费用优惠等帮扶。建立健全相应的关爱帮扶对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共文化设施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实惠。逐步探索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共享公共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国投公司,各镇、开发区、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滨湖区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span style="font-family: 方正仿宋_GBK;" times="" new="" zh-cn;="" en-us;="" 1.0pt;="" roman";="" "times="" ar-sa;"="">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形成一抓到底、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做好工作推进调研、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统一扎口信息报送和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担当作为、落实责任,扎实做好业务指导、政策落实和机制完善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全面解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新亮点和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低收入人口、形成合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浓厚氛围。

  

 

  

附件:1、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滨湖区“暖耀湖湾 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政策文件清单.xlsx

  

 

  

 

图片解读关联:http://www.wxbh.gov.cn/doc/2023/06/14/4096463.shtml

文件解读关联:http://www.wxbh.gov.cn/doc/2023/06/14/4007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