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09:38 [ 大 中 小 ]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潘旭东同志聘任法规宣教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土壤固废科科长职务;
陈银合同志聘任土壤固废科科长职务,免去其综合执法科科长职务;
陆晓蒙同志聘任综合执法科科长职务,免去其法规宣教科科长职务;
张义平同志任胡埭执法分局分局长,免去其雪浪执法分局分局长职务;
欧世军同志任马山执法分局副分局长(副股级),免去其蠡园执法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韦军波同志任雪浪执法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胡埭执法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范佳文同志任胡埭执法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马山执法分局副分局长(副股级)职务。
张欢同志调任综合执法科科员,免去其信访科(安全生产监管科)科员。
丁菲同志任信访科(安全生产监管科)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综合执法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周建洋同志任马山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雪浪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亦苏同志任雪浪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蠡园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顾志淳同志聘任蠡园执法分局科员,免去其马山执法分局科员。
许方同志任蠡园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胡埭执法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中共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