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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这些细节要注意

发布日期:2023-04-06 11:09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中华遗嘱库目前共登记保管251322份遗嘱,其中6362份已生效。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为避免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订立遗嘱已经成为较常见的现象。但无锡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部分遗嘱在继承纠纷案件中被认定无效。那么订立遗嘱时又该注意些什么?

  打印遗嘱必须在每一页签字

  90多岁的周阿伯写字有些困难,便请了村里的小陈帮忙打印了一份遗嘱,准备把房子留给对他照顾较多的小女儿,存款分给两个儿子。小陈帮忙写了两页多遗嘱,签字当天,村委还特地为周阿伯请了3名见证人。然而,周阿伯去世后,小女儿却没能凭着这份遗嘱顺利获得房屋的产权。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该遗嘱中,周阿伯仅在打印遗嘱的最后一页签名,据此法院认定这份打印遗嘱为无效遗嘱。 

  锡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柯菲菲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中对打印遗嘱有相关规定,明确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和“遗赠”有区别

  “接受期限”需留意

  王老大一直无儿无女,他弟弟口头把女儿王小妹“过继”给了他,但并没有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2020年8月,王老大订立了一份遗嘱将房屋留给王小妹,一个月后,王老大就因病去世。两年后,王小妹拿着王老大订立的遗嘱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却被告知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王小妹认为手中的文书即使不算“遗嘱”也算是“遗赠”,然而又被告知“已过了表示接受遗赠的期限”,无法将不动产变更到她名下,无奈之下,王小妹诉至法院。 

  柯菲菲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受遗赠人超过60日没有作出接受表示,就无权接受遗产,这部分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理。近日,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王小妹在期限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王老大的名下房屋归王小妹所有。

  这件事请提前做

  否则“陌生人”可能会继承遗产

  黄氏三兄弟想要继承母亲秦某和父亲黄某共有的房产,因为父亲早于母亲去世,如果在当时办理了遗嘱,在房屋产权分割和继承方面明确了,事情就会变得简单许多,后来三兄弟去办理遗产继承时,却遇到了麻烦。 

  原来,黄氏三兄弟的亲生父亲过世后,母亲秦某再嫁,可在秦某再婚前,黄氏三兄弟并没有与秦某一起对房屋的产权进行分割和继承,这样一来,秦某的再婚导致她与对方再婚前的两个子女可能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那么这两个子女也享有相应法定继承权。柯菲菲说,黄某应该想不到,因为他没有立遗嘱,去世后他的遗产中有部分份额会被陌生人“继承”。因此,及时办理继承手续非常有必要,否则可能为日后的遗产分割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