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2015年修订),日前省水利厅向全省各设区市、市(县)区水利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取水许可审批、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事项的通知》(苏水资[2018]20号),明确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的各项要求。
一、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苏水资[2018]20号明确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和强化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监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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