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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就业支持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13:53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聚焦创业项目、数字职业、制造产业和平台经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未就业的青年就业上岗、新入职的青年提技稳岗、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成功创业。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每年面向青年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力争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达到40%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稳岗率和创业培训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二、对象范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新入职不满3年以及新就业形态青年从业人员等群体(以下简称青年)。

 

三、实施主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动员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团体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集聚资源要素,共同实施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青年就业培训行动。一是加强就业意愿培训,帮助其了解就业形势和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引导其转变就业观念,明确技能就业方向。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结合青年所学专业和企业用工需求,重点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实际需要设计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定向培训,支持其参加互联网营销、物流服务师、电子竞技、电子商务、广告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程序设计、工业机器人运维、动画制作等职业(工种)培训以及普及性数字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就业见习培训,拓展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并支持青年见习和培训工作。

 

(二)开展青年稳岗培训行动。一是注重青年适岗稳岗能力的提升,对就业不满3年的青年开展稳岗类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企业面向青年开展适岗培训、专项培训,企校合作开设“大学生技能提升班”等,让青年尽快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工作技术技能。二是组织企业新招用青年参加1年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模式进行,重点培训与企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专业性数字技能等,把青年培养成为企业发展所需的骨干高技能人才。三是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措施,持续提升青年职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开展青年创业培训行动。一是面向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的青年开展创业意识培训,评估其性格特点、创业条件和技能水平。对创业初期的青年,开展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二是把技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培训课程,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纳入授课内容,推进创业培训内容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融合型转变,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三是开发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创业培训项目,探索“创业+技能”培训模式,在传统创业培训中增加就业技能培训内容,以电商直播、现代服务业等实用技能培训为载体,实现就业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有效融合,提升参训学员的就业创业能力。

 

(四)开展新就业形态培训行动。一方面,强化平台企业的用工、育人责任,聚焦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网络媒体运营等新业态新职业青年从业人员群体,建立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发快递、物业管理员、采购员、营销员、养老护理、家政服务、保洁、园林绿化、砌筑工、整理收纳、汽车维修、家电维修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支持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促进职业素质提升。对已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另一方面,支持行业龙头平台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标准开发,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评价,满足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评价和技能成才的需要。

 

(五)优化培训服务丰富培训资源。积极创新“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工作格局,整合就业、社保和培训等大数据资源,建立培训意愿征集机制,做好培训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精心选择适宜的职业(工种),开发培训项目,构建培训学员“点单”、人社部门“派单”、培训机构“接单”、企业提供优质岗位“订单”的工作链条。有效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模式,合理设置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和课时,形成分散教学与集中教学相结合的优势。支持建设资源丰富、监管高效的线上培训平台,鼓励发挥江苏工匠、首席技师、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组织开发技能操作法、绝招绝技等技能训练示教线上课程,开发数字培训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大力推广“定向券+面值券”的服务补贴模式,面向符合培训补贴政策的实名制青年群体,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制发职业培训券。其中,定向券直接发放到符合补贴性培训政策条件的青年个人;面值券支持领券后不用缴费即可参加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由青年个人在电子社会保障卡等载体领用,青年可凭劵查询、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参加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可冲抵等额的培训费用。此外,各地可针对青年人的特点,综合考虑技能培训的类别、培训周期、培训成本等因素,更多采取向相关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成果的项目制培训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办班与培训机构自主办班相融合的青年培训组织形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推动实施专项计划工作作为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前就业工作专班、培训工作专班的重要任务,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紧全面启动专项计划。要及时组织开展青年就业状况调查,加强就业和培训信息互通共享,运用大数据比对等技术,建立具体到户、精准到人的基础台账,全面精准掌握青年群体就业失业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培训意愿清。

 

(二)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培训目录的指引作用,提高培训补贴投放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影响力。对参加专项计划培训,完成线上线下培训全部课程并考核评价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可统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补贴申领、审批流程,提升时效。

 

(三)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适应培训模式的转变,因地制宜,拿出有利于青年培训就业的工作举措和特色服务,务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发挥“千人千企服务团”服务小分队作用,运用现场集中办公、线上咨询办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专项计划见到成效。

 

(四)开展评估研究。着眼打造培训品牌,完善青年就业和培训统计信息,探索建立青年就业和培训监测数据库,丰富有助青年就业创业和培训评价的数字化应用场景。省厅将对各地专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跟踪问效,加强专项计划的质量监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数字培训”“被培训”情况发生。对培训效果良好的项目,各地可积极向省厅推荐,向全省宣传并推广使用。

 

各地在专项计划实施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