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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分年度拨款科技项目中期现场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 16:53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1-11340 生成日期 2022-08-23 公开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科技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科技 关键词 规划,项目,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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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分年度拨款科技项目中期现场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项目承担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督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履行科技项目合同,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0〕10号)及《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办法(修订)》(锡科财〔2021〕63号)的相关要求,无锡市科技局将开展2022年分年度拨款科技项目中期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项目评估范围为拟进行2022年度分年度拨款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评估方式:由市科技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评估。

  二、评估内容

  1.项目申报材料情况。申报时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财务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复核。

  2.资金拨付、配套与管理情况。各区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拨付市级专项资金,以及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情况。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是及时到位。

  3.专项资金使用核算情况。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科技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和管理办法规定、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挪用、挤占、擅自改变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

  4.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项目单位是否按期完成项目合同阶段目标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有无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和标准。

  三、评估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8月19日至8月30日,被评估单位将附件2、附件3填写完成后交所在区科技局,市属单位交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所在区科技局及市科技局业务和主管处室将材料统一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第二阶段:2022年9月6日至9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被评估单位核实,具体时间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评估单位商定。9月25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向市科技局提交评估报告。

  四、评估要求

  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被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指定专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接,确保评估顺利进行;被评估单位8月24日前未将附件2、附件3填写完成交所在区科技局的,视作主动放弃评估及不要求中期拨款。

  2.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各评估组在评估过程中要加强与被评估单位的沟通,遵守评估工作规程,严肃取证过程;要严格执行财政评估“五不准”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估工作。

  3.被评估单位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有违反规定及工作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反映。

  五、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评估单位

1

太湖会计师事务所

王晓宏

13616170830

附表1中序号1-17

2

东林会计师事务所

侯耀明

13301514108

附表1中序号18-33

 

  六、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爱平         联系电话:81821879

  联系人:戴晓斌         联系电话:81821882

  附件:1.2022年分年度拨款中期现场评估项目表

             2.无锡市科技专项资金中期现场评估表(6张)

             3.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的主要资料目录

             4.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现场评估回执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附件.doc

文章来源:滨湖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