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白药山水泥有限公司擅自在直湖港河道内取水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09:48 [ 大 中 小 ]
2022年3月11日,无锡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市委第四专项巡查组向本局提供微信视频一条:检查时发现,无锡白药山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靠近直湖港大堤处有取水泵及伸入河道内取水管,疑似在取水。经无锡市滨湖区水政监察大队调查核实,无锡白药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的情况下,于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擅自在直湖港河道中取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除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无锡白药山水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