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资源节约利用,也是社会文明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滨湖城管蠡园中队不断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设施配套,做好宣传引导,努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蠡园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蠡溪路某工地食堂的垃圾分类工作时,发现食堂门前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不符合标准,执法人员在现场给责任单位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满后,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发现该单位仍然没有整改到位,就在原有的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上随意打印了两张分类标识进行张贴。随后,执法人员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责任单位作出了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本案发生在听涛路某工地生活区内,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在该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装有大量瓜皮果核等易腐垃圾。执法人员现场对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宣传,管理人员现场也表示的确是因为自己管理上的疏忽,一方面没有做好提高工友们的垃圾分类意识,一方面自己也是没有安排专人进行分类,才导致出现垃圾混投的现象。最后,执法人员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处罚只是手段,通过处罚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最终转化为大家的行动自觉才是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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