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审计局关于江苏省峰影实验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12-17 16:36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1年3月起,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马山街道”)负责建设的江苏省峰影实验小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峰影小学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峰影小学项目经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位于马圩峰影路与乐山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范围东至紫竹路,南至启帆路,西至乐山路,北至峰影路。项目规划建设10轨60班,总占地面积5.85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5145平方米(产权面积为37550.34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行政楼、多媒体教室报告厅,食堂体育馆等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项目总投资概算15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滨湖区政府和马山街道各按50%的比例承担。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额为14899.58万元,审定金额为14678.71万元,核减金额为220.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马山街道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施工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如期竣工。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招投标、合同履行、资金支付、竣工决算财务决算金额核算等方面的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个别设计项目规避招标,个别政府采购项目补充协议签订不符合规定,超合同约定支付资金,项目代建费计取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多计金额的问题,无锡市滨湖区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马山街道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审计建议马山街道严格履行招投标规定,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内控审核制度,规范竣工财务决算核算行为,加强参建各单位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马山街道已按审定结果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承诺在后续项目建设中格履行招投标规定,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内控审核制度,规范竣工财务决算核算行为,加强参建各单位的统筹协调,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