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研发机构、创新载体)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16:10 [ 大 中 小 ]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市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研发机构、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4.近三年有应结未结、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xkjj.wuxi.gov.cn/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各地区科技局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送达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特别提醒: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为加强政府科技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立项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具体参照项目立项后发文说明)。
4.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相关指南中明确或者其所在的段落序号)。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可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5个工作日。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组织推荐。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联系方式
1.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劼 林玉霞 华爱平
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81822426。
3.市科技局机构处
联 系 人:朱莹、万磊
联系电话:81821922、81821907
邮 箱:813syc@163.com
七、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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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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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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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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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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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5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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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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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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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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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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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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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97000-8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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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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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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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7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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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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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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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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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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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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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8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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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研发机构、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XXXX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
(研发机构、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和方式
2020年度无锡市研发机构、创新载体建设资金项目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资助、企业技术吸纳奖补共四个类别。
(一)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经评审,市级企业技术研究院根据近三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的软硬件设备投入的最高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资助;申报集成电路产业和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市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的,按其研发设备投入额的最高15%给予补助,总额最高500万元。
申报类别:市级企业技术研究院新建。
(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经评审,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根据近三年项目设备投入的最高10%给予资助,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资助;鼓励建设特色化、差异化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和全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申报类别: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
(三)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资助:按省级、市级机构分类支持,对技术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经评审,对取得明显成效的按照省级分中心和市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不同的两个级次,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的考核奖励补助,每个项目连续资助奖补不超过3次。
申报类别:
(1)省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类
(2)市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类
(四)企业技术吸纳奖补:经市级及以上有关专业机构的专家审核认定后,对其2018和2019两个年度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最高按5%,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奖励。
申报类别:企业技术吸纳奖补类
二、申报具体条件
围绕无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等产业。
(一)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的申报条件
1.市级企业技术研究院
(1)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具体的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发技术水平行业内排名领先;名称必须冠以“XXX公司***技术研究院”,“***”为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和方向;
(2)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所,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价值1000万元以上,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研发设备等设施条件;
(3)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研发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专职研发人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4)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研发投入持续、稳定;
(5)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拥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
(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的申报条件
1.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
根据我市产业特点,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全力支持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对能够集成统筹全市科研资源,面向社会进行科研服务的在线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优先支持。
(1)市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正常运行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名称必须冠以“无锡市******公共服务平台”,“***”为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和方向;
b.公共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c.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等设施条件,软硬件设备原价值应达到500万元以上;
d.拥有一支10人以上较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
e.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运行经费投入持续、稳定,能实现自我良性运行。
(2)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平台拥有较大体量的科技资源或特色资源,建立了符合资源特点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和资源整合模式,在本专业领域或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科技资源整合能力;
b.已按照相关标准建成科技资源在线服务系统,并与相关共享网实现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资源信息合格,更新及时;
c.具备资源保存和共享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具有稳定的专职队伍,具有保障运行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机制;
d.建立了符合资源特点的服务模式并取得一定服务成效。
(三)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资助的申报条件
1.具备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以及开展技术产权交易的活动大厅、服务窗口、洽谈区等配套设施,并经市本级及以上技术产权交易管理部门认定备案,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认定为省级分中心的优先支持;
2.配备足额的专职技术交易管理、业务、服务人员,其中经市级及以上技术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备案或登记的技术经纪(经理)人不少于2人;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技术产权交易各项服务;
4.上年度运行绩效显著,服务本市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工作,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内登记认定的合同成交额总计达到30亿元以上;
5.年度运行绩效显著并经考核,可连续三年给予奖励资助。
(四)企业技术吸纳奖补的申报条件
1.技术吸纳方应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相关技术吸纳合同应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三、申报材料
序 |
项目类别 |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 |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 |
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运营资助 |
企业技术吸纳奖补 |
1 |
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研发机构、创新载体)申请书 |
在线填报 |
在线填报 |
在线填报 |
在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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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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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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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场地或服务场地证明材料及平面布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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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务及研发投入审计报告(平台可附上年度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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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发明专利、新药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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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明材料或登记认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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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组织架构、领导任命等有关证明材料;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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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或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用工合同、本科以上学历证明;近3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计算机软件发票复印件。 |
请提前准备 以备现场审计 |
请提前准备 以备现场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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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年度或近3年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
请提前准备 以备现场审计 |
请提前准备 以备现场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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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服务单位数量、服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
请提前准备 以备现场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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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应上传已填报107-1和107-2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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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0年XXXX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 (盖章) 日期:
序号 |
申报 编号 |
项目 名称 |
单位 名称 |
项目 技术领域 |
单位 所属产业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 总投资 |
申请 市级资金 |
指南 代码 |
所属 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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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主管部门、主管处室按计划类别分别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