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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十三五”区域城市品质提升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2 17:22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4496 生成日期 2019-12-12 公开日期 2019-12-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建设,机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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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十三五”区域城市品质提升发展规划解读

  “十三五”规划期间,区住建局围绕“服务民生促发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这一总目标,根据“惠民优先、建管并重、应保尽保、优化环境、完善功能”的总体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保障,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推进民生工程,加强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环境,健全管理机制,为全面打造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区和最美湖湾新城做出新的贡献。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要点,应着力推进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抓清点扫尾,强化推进拆迁征收工作力度。

  围绕目标制定推进年度计划。根据“十三五”建设项目总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扫尾清点项目按轻重缓急要求分类分年度制定推进计划;新开征收项目做好前期摸底,按建设项目需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项目推进时序,落实具体责任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逐个项目列出前期手续办理节点完成时间表和项目推进计划表,保障年度计划落到实处。围绕司法强拆推进项目扫尾。充分利用司法强拆手段,以点促面,推进项目扫尾清点。全面梳理历年剩余节点项目,对符合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条件的项目,按照一次申请,分批实施的要求,及时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或责令交地,组建专门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司法程序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相关手续尽快到位。围绕难点项目进行攻坚突破。对市区重点道桥、环境等项目,加大征收推进力度,组成专门班子逐个项目进行协商化解,达成签约搬迁;对剩余户数相对较少、签约难度相对较大的项目,组成一对一攻坚小组,进行协商化解,形成高压攻坚态势,力争突破解决;对前期手续尚未到位的项目,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双管齐下,促成项目完成。围绕依法征收促新增项目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及即将出台的撤组剩余集土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赋予征收工作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实施征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实施操作,落实征收工作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征收项目依法实施、合规推进。

  (二)抓惠民工程,加快老村旧屋环境整治改造。

  注重质量,推进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注重强夯基础,方案力求科学。既要听取街道、社区,特别是居民群众对方案的意见,又要使方案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城市整体面貌和整治要求;注重狠抓机制,程序力求规范。着重在征求居民意见、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严格规范化操作,优选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规范工程资金管理;注重严控过程,管理力求精细。在施工过程中,狠抓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提升整治改造效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做好沟通工作,尽力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提升功能,推进重点片区改造。突出民生优先理念,根据区域产业定位和特点,适时调整改造思路,合理规划片区改造,使“城中村”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城市环境治理等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城中村”整治改造水平;突出属地负责理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健全考核推进机制,会同属地社区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突出因地制宜理念,紧紧围绕三年目标任务,重新梳理和摸排辖区内各个自然村的特点,分清整治难点重点、排出整治先后顺序,注重整体品质优化,着力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确保整治后的村庄环境面貌有质的飞跃。长效管理,推进控源截污工程。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继续保持出水达标率100%,污泥安全处理率100%,污水处理负荷率,以及马山、胡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比例逐步提高;强化控源截污补缺工程,以各自然村、城中村、旧住宅区为单独区块进行划分,加快推进47个区块的控源截污补缺工程。对历年来完成达标创建的608个区块进行拾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创建中错接漏接的区域;强化污水管网运行监管,将管网的清通养护、泵站运行以及投诉处理的社会服务等内容列入考核重点,全面加强对区管污水管网巡视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养护单位管理水平,推行养护管理标准化,加强养护单位技术装备,注重养护动态管理,确保排水达标区巩固率100%,管网设施运行合格率100%。

  (三)抓建安匹配,统筹推进安置建设管理工作。

  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安置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安置房建设时序进度,及时调处资金短缺、腾地拆迁、单项验收滞后等制约因素,努力缩短竣工验收与交付安置周期,并注重基层调研,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安置房各项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力加快过渡安置。加快在建安置房建设进度及已竣工小区的交付安置,减少在外全过渡户数量,缩短在外过渡时间,争取基本实现历史拆迁“零过渡”,以充足的房源确保安置房竣工交付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推进“两证”办理。围绕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安置审核工作机制,加快已交付安置小区初始登记办理率,不断提高全区安置房初始登记完成比例。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探索剩余房利用。通过调整建设计划、跨区安置、安置房转性、上市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和推进剩余安置房有效利用,切实有效的压降剩余安置房数量,逐步缓解资金成本压力,促进我区更好地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四)抓应保尽保,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

  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功能,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发挥区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合力,强化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确保住房保障任务顺利落实。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的原则,通过收购、租赁、配建、转性等方式,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重点解决辖区内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确保全区住房保障覆盖面稳中有升。严格保障对象审核。根据市政府“三审二公示”工作体系要求,规范各受理审批窗口管理,做到窗口贴近社区,群众就近办理,服务更加优化,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强化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纠正率达100%。做好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规范运行,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服务能力,并建立完善保障房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晰。加强保障房后续管理。按照政策统一、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区统一规范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实施公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动态管理,逐步理顺保障房管理体系,促进长效管理规范有序。做好已筹集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源的转性指导和资料完善工作。

  (五)抓优化服务,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坚持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化和属地化,明确部门分工,增强人员配备,建立管理机构,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社区、物管单位、居民代表三方参与的协调对话机制,引导居民参与日常管理,有效化解存在矛盾。建立房屋应急维修制度,指导基层选配信誉好、实力强的服务企业,为旧住宅区房屋维修提供有偿应急服务。拓宽缴费筹资渠道。通过“居民交一点、社区补一点、街道托底、政府考核奖励”的办法,切实保障安置房、旧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前提,积极稳妥推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工作,逐步降低物管经费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全面实施划线停车,规范停车管理,提高车位费收缴比例。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合理开发公共部位广告,有效增加小区配套收益,为物业管理拓宽收入来源。加强物业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各小区物业管理行为,逐步推动全区安置房、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建立物业管理居民评价机制,将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作为对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区、街道多级培训机制,加强对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社区氛围。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抓好物管政策宣传,进一步引导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逐步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注重发挥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促使广大业主遵守小区管理制度,自觉行使和履行业主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物业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六)抓安全稳定,增强行业行政综合监管能力。

  全面增强房产管理综合能力。加强直管公房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公房底数,建立健全公房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产籍档案电子化管理,有效防范资产流失和失管,确保直管公房产籍管理清晰有序,等级分类一目了然,各类数据详实准确。严把房改售房及纠错审核流程关,完善相关审核程序及规定,确保房改售房及纠错审批零差错。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加大公房租金收缴力度,营业性用房实行市场化招租,并统一规范征收协议或合同文本,确保直管公房征收补偿专款到位。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初审备案工作,确保我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增强建筑行业管理能力。新建民用建筑、国有资金投资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标准;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公共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加强建筑节能运营管理,健全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建筑节能审计、能耗限额管理等节能监管制度。加强建筑市场综合监管,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和现场联动,改革招标监管方式,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增强人防工程建设能力。按照“十三五”人防工程建设目标,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分类布局,力争竣工医疗救护工程6000平方米,占总竣工总量的2-4%;防空专业队工程1.5万平方米,占竣工总量的6-8%,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2平方米。加强指挥通信建设,调整完善指挥机构、人员编制,完成“两室两库”建设,做好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人防队伍实战能力。抓好人口疏散体系、人防宣传教育体系,基层民防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人防建设的环境氛围。

  “十三五”规划期间,区住建局围绕“服务民生促发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这一总目标,根据“惠民优先、建管并重、应保尽保、优化环境、完善功能”的总体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保障,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推进民生工程,加强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环境,健全管理机制,为全面打造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区和最美湖湾新城做出新的贡献。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要点,应着力推进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抓清点扫尾,强化推进拆迁征收工作力度。

  围绕目标制定推进年度计划。根据“十三五”建设项目总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扫尾清点项目按轻重缓急要求分类分年度制定推进计划;新开征收项目做好前期摸底,按建设项目需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项目推进时序,落实具体责任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逐个项目列出前期手续办理节点完成时间表和项目推进计划表,保障年度计划落到实处。围绕司法强拆推进项目扫尾。充分利用司法强拆手段,以点促面,推进项目扫尾清点。全面梳理历年剩余节点项目,对符合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条件的项目,按照一次申请,分批实施的要求,及时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或责令交地,组建专门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司法程序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相关手续尽快到位。围绕难点项目进行攻坚突破。对市区重点道桥、环境等项目,加大征收推进力度,组成专门班子逐个项目进行协商化解,达成签约搬迁;对剩余户数相对较少、签约难度相对较大的项目,组成一对一攻坚小组,进行协商化解,形成高压攻坚态势,力争突破解决;对前期手续尚未到位的项目,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双管齐下,促成项目完成。围绕依法征收促新增项目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及即将出台的撤组剩余集土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赋予征收工作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实施征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实施操作,落实征收工作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征收项目依法实施、合规推进。

  (二)抓惠民工程,加快老村旧屋环境整治改造。

  注重质量,推进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注重强夯基础,方案力求科学。既要听取街道、社区,特别是居民群众对方案的意见,又要使方案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城市整体面貌和整治要求;注重狠抓机制,程序力求规范。着重在征求居民意见、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严格规范化操作,优选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规范工程资金管理;注重严控过程,管理力求精细。在施工过程中,狠抓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提升整治改造效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做好沟通工作,尽力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提升功能,推进重点片区改造。突出民生优先理念,根据区域产业定位和特点,适时调整改造思路,合理规划片区改造,使“城中村”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城市环境治理等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城中村”整治改造水平;突出属地负责理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健全考核推进机制,会同属地社区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突出因地制宜理念,紧紧围绕三年目标任务,重新梳理和摸排辖区内各个自然村的特点,分清整治难点重点、排出整治先后顺序,注重整体品质优化,着力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确保整治后的村庄环境面貌有质的飞跃。长效管理,推进控源截污工程。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继续保持出水达标率100%,污泥安全处理率100%,污水处理负荷率,以及马山、胡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比例逐步提高;强化控源截污补缺工程,以各自然村、城中村、旧住宅区为单独区块进行划分,加快推进47个区块的控源截污补缺工程。对历年来完成达标创建的608个区块进行拾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创建中错接漏接的区域;强化污水管网运行监管,将管网的清通养护、泵站运行以及投诉处理的社会服务等内容列入考核重点,全面加强对区管污水管网巡视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养护单位管理水平,推行养护管理标准化,加强养护单位技术装备,注重养护动态管理,确保排水达标区巩固率100%,管网设施运行合格率100%。

  (三)抓建安匹配,统筹推进安置建设管理工作。

  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安置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安置房建设时序进度,及时调处资金短缺、腾地拆迁、单项验收滞后等制约因素,努力缩短竣工验收与交付安置周期,并注重基层调研,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安置房各项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力加快过渡安置。加快在建安置房建设进度及已竣工小区的交付安置,减少在外全过渡户数量,缩短在外过渡时间,争取基本实现历史拆迁“零过渡”,以充足的房源确保安置房竣工交付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推进“两证”办理。围绕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安置审核工作机制,加快已交付安置小区初始登记办理率,不断提高全区安置房初始登记完成比例。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探索剩余房利用。通过调整建设计划、跨区安置、安置房转性、上市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和推进剩余安置房有效利用,切实有效的压降剩余安置房数量,逐步缓解资金成本压力,促进我区更好地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四)抓应保尽保,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

  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功能,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发挥区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合力,强化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确保住房保障任务顺利落实。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的原则,通过收购、租赁、配建、转性等方式,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重点解决辖区内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确保全区住房保障覆盖面稳中有升。严格保障对象审核。根据市政府“三审二公示”工作体系要求,规范各受理审批窗口管理,做到窗口贴近社区,群众就近办理,服务更加优化,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强化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纠正率达100%。做好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规范运行,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服务能力,并建立完善保障房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晰。加强保障房后续管理。按照政策统一、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区统一规范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实施公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动态管理,逐步理顺保障房管理体系,促进长效管理规范有序。做好已筹集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源的转性指导和资料完善工作。

  (五)抓优化服务,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坚持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化和属地化,明确部门分工,增强人员配备,建立管理机构,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社区、物管单位、居民代表三方参与的协调对话机制,引导居民参与日常管理,有效化解存在矛盾。建立房屋应急维修制度,指导基层选配信誉好、实力强的服务企业,为旧住宅区房屋维修提供有偿应急服务。拓宽缴费筹资渠道。通过“居民交一点、社区补一点、街道托底、政府考核奖励”的办法,切实保障安置房、旧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前提,积极稳妥推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工作,逐步降低物管经费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全面实施划线停车,规范停车管理,提高车位费收缴比例。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合理开发公共部位广告,有效增加小区配套收益,为物业管理拓宽收入来源。加强物业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各小区物业管理行为,逐步推动全区安置房、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建立物业管理居民评价机制,将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作为对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区、街道多级培训机制,加强对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社区氛围。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抓好物管政策宣传,进一步引导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逐步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注重发挥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促使广大业主遵守小区管理制度,自觉行使和履行业主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物业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六)抓安全稳定,增强行业行政综合监管能力。

  全面增强房产管理综合能力。加强直管公房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公房底数,建立健全公房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产籍档案电子化管理,有效防范资产流失和失管,确保直管公房产籍管理清晰有序,等级分类一目了然,各类数据详实准确。严把房改售房及纠错审核流程关,完善相关审核程序及规定,确保房改售房及纠错审批零差错。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加大公房租金收缴力度,营业性用房实行市场化招租,并统一规范征收协议或合同文本,确保直管公房征收补偿专款到位。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初审备案工作,确保我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增强建筑行业管理能力。新建民用建筑、国有资金投资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标准;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公共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加强建筑节能运营管理,健全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建筑节能审计、能耗限额管理等节能监管制度。加强建筑市场综合监管,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和现场联动,改革招标监管方式,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增强人防工程建设能力。按照“十三五”人防工程建设目标,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分类布局,力争竣工医疗救护工程6000平方米,占总竣工总量的2-4%;防空专业队工程1.5万平方米,占竣工总量的6-8%,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2平方米。加强指挥通信建设,调整完善指挥机构、人员编制,完成“两室两库”建设,做好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人防队伍实战能力。抓好人口疏散体系、人防宣传教育体系,基层民防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人防建设的环境氛围。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