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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9 10:50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3064 生成日期 2019-08-19 公开日期 2019-08-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冶金,加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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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限空间企业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部门,局相关科室,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

  为深入推进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对全区部分有限空间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由各组长负责安排本小组的集合地点及时间。

  二、检查内容

  以完成整治企业的持续运行效果为重点,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5修正) 》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附近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是否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流程作业;

  4.是否配备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作业时是否有专人监护;

  5.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6.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份四组进行,各组实行组长全权负责制,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请各板块配合检查组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青云,联系电话:81173132。

  附件:全区有限空间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安排表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有限空间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安排表

  

 

  

序号

  

执法日期

  

带队

  

领导

  

执法分组

  

执法人员

  

受检企业

  

及业务专家

  

文书编号

  

备注

  

1

  

2019年  8月21日

  

钮  青

  

第一执法组

  

殷卫明★ 刘辉 沈源远 张祺

  

另行分配

  

专项55号

  

请胡埭执法人员 安排执法车辆

  

2

  

第二执法组

  

高勇谋★ 刘峰  沈浩

  

俞晓强

  

专项56号

  

请蠡湖街道执法人员安排执法车辆

  

3

  

第三执法组

  

万方★ 陶洪伟 陆海峰 丁礼坚 许真恺

  

专项57号

  

请山水城执法人员安排执法车辆

  

4

  

第四执法组

  

宋宇超★ 李青云 支静霞 顾峰

  

专项58号

  

 

  由安监科安排

  执法车辆

  

 

注:  带“★”为本组组长,全权负责本组执法检查复查、立案查处等工作。

文章来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