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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滨湖区行政处罚公示(7.1)

发布时间:2019-07-01 15:53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1715 生成日期 2019-07-01 公开日期 2019-07-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医院,医疗,防疫,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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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2019年滨湖区行政处罚公示(7.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滨湖区感恩美发造型馆

  

锡滨卫场当罚〔2019〕011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2019年6月26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滨湖区诚信诊所

  

锡滨卫传罚〔2019〕001号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2019年6月26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田园诊所有限公司

  

锡滨卫医罚〔2019〕005号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19年6月26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新科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锡滨卫职罚〔2019〕003号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2019年6月26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滨湖区胡埭镇囿囿源足浴店

  

锡滨卫场当罚〔2019〕010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2019年6月26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芭芭拉酒店有限公司

  

锡滨卫场罚〔2019〕010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2019年6月25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滨湖区桃源诊所

  

锡滨卫医罚〔2019〕004号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19年6月13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